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标式采购罗甸县朗顶二期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热浸镀锌槽式电缆桥架采购项目,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罗甸县朗顶二期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罗甸县罗悃镇郎顶村,电站场区距县城直线Km,距贵州省黔南自治州172Km、距贵阳市173Km,交通便利。
说明:本表计划数量仅供作为询价参考,具体供应数量根据项目施工实际需求确定。询价电缆桥架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采购计划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响应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投标响应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供货清单分批次制造供货。
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2023年12月1日开始供货,供货期预计至2024年3月10日。(若不满足,请提供最快交货时间)。
5、交货地点:贵州省黔南自治州罗甸县罗悃镇郎顶村二期水光互补光伏项目指定货场(罗悃镇中学附近)。17.5m半挂拖车可直达本买方货场,材料二次转运由项目自行负责。
7、桥架固定螺栓M8*25(热浸镀螺栓2大平1弹1螺母)含在桥架单价内,预计6500套(加3%损耗量),质保期不低于25年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
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类似设备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6、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价,若出现该情形,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报价响应文件。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买方收到后30日内支付到该批次验收合格产品金额的30%,90日内付款至本批次验收合格产品的95%。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卖方维修处理符合买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2、在线报名截止时间: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比价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询比价文件
4、询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询价文件费可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支付等方式(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售后不退,采购人提供电子版询价文件,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询价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标书费收据开具:请有需要收据的投标人在开标前将下表信息填写后(附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我们将采取EMS方式送达,逾期不再开具,后果自负。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知所有的潜在报价人。
3、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该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水电八局水电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其报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