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至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至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20号),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腾电气”)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4,507,584.1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872,415.9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亚验[2021]15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441.36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金额为52.79万元,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含税)金额为119.61万元,银行手续费0.15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3,269.1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2,875.24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6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注: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0),于2022年1月13日注销。
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在2022年7月使用了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13,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119.6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已全部赎回。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母线车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3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587.24万元低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40,561.08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了部分项目。
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并取消“年产2,000套智能化中压成套开关设备及63,000台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12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威腾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威腾电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3年度,威腾电气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方:江苏威腾配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配电”)、江苏威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通电气”)、江苏威腾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力”)、江苏威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新材”)、江苏威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能源科技”)、西屋开关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屋开关”)。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92,246.39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威腾配电、威通电气、威腾电力、威腾新材、威腾能源科技、西屋开关日常经营的需要,支持其良性发展,公司2024年度计划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子公司当前申请授信计划进行的初步预计,为确保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对外担保的方式、担保额度等事项,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若遇到相关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协议有效期截止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