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多家相关单位分别起草了覆盖工程防辐射、工业给排水、焦化工程、钢铁渣处理与综合利用等领域的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在工程建设中控制辐射危害,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
工程防辐射所采用的技术措施应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约资源的原则,鼓励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本规范是工程防辐射建设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当采用的工程防辐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或本规范无相关要求,但经合规性评估判定通过后,应允许使用。(点击详情)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保障工业企业用水和排水安全,保证工业企业给水排水工程建设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有色、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电力、轻纺、电子通信、煤炭、机械、建材行业的生产和制造类工业企业新建、改建给水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
当给水排水工程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或本规范无相关要求且无相应规范规定时,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点击详情)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保障焦化工程项目建设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焦化工程项目能源资源节约利用。
焦化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及验收、运行维护及拆除应遵循安全生产、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当焦化工程项目建设中采用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运行维护等工艺和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同或有特殊要求时,应进行合规性判定。(点击详情)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贯彻执行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在铁渣、钢渣和铁合金渣处理以及利用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促进钢铁企业固体废弃物合理利用,满足钢铁企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基本要求。
本规范是钢铁渣处理工程以及利用等技术与管理的要求。当钢铁渣处理以及利用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或本规范未做要求时,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点击详情)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在电子元器件厂建设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共权益和公共利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
电子元器件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划、设计、施工、检测与验收、运行与维护、弃用与拆除等必须遵守本规范。
本规范是电子元器件厂规划、设计、施工、检测与验收、运行与维护、弃用与拆除等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当电子元器件厂项目中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点击详情)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在电子工厂特种气体和化学品配送设施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废弃与拆除工程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电子工厂特种气体和化学品配送设施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废弃与拆除工程中必须遵守本规范。
当电子工厂特种气体和化学品配送设施在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废弃与拆除工程中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经过合规性评估符合本规范的基本规定时,应允许使用。(点击详情)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在于,在电子材料厂建设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共权益和公共利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
本规范适用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领域中半导体材料厂、平板显示用玻璃基板厂、偏光片厂、光纤光缆厂、覆铜板及铜箔材料厂、陶瓷及磁性材料厂。
本规范是电子材料厂项目的规划、建造、运行管理等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当项目采用的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点击详情)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基本信息》,确定蔚来、长安等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的9个联合体,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7个城市展开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试点产品涵盖乘用车、客车、货车三大类。
6月23日至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秦海翔率团访问乌兹别克斯坦。24日,秦海翔与乌兹别克斯坦建设与住房及公共事业部副部长阿迪洛夫举行双边会谈,就推动双方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合作进行深入交流。
4月30日,中央局会议指出“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为未来一个时期房地产的高质量发展明确重点、指明方向。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不仅要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完善市场与保障双轮驱动、结构合理的住房体系,实现防风险、保交房目标;更要以技术推动形成房屋全生命周期基础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