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A股获付3.1股,支付完成后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公司全体提议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了法定承诺。除此之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锦化集团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
2)截至2006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资产抵债方式及现金分红等方式偿还其于2005年12月31日之前占用锦化氯碱的全部资金,共计59,239万元。
3)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锦化集团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阜新母线承诺在办理完毕相关过户手续后,偿还锦化集团代为垫付的对价股数,偿还垫付股数后,阜新母线将获得所持股数的流通权。
5)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即2006年3月1日-3月3日的股票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1日的9:30-3月3日的15:00。
1、公司股票自2006年1月23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2月16日复牌,此段时间为股东沟通期。
2、公司将在2006年2月15日之前(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6年2月15日之前(含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A场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下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将申请自本次A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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